案情简介:公安机关指控黄某辉以被害人黄某发在普宁某河道挖沙,毁坏其种植的果树为由敲诈勒索被害人黄某发6000元,因被害人黄某发没有马上拿现金给黄某辉,黄某辉就将勒索金额提高到人民币30000元,遭到被害人黄某发拒绝,后黄某辉多次通以相关部门信访进行威胁的手段,敲诈勒索被害人人民币175500元,黄某辉于2019年9月16日被普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,2019年10月24日被普宁市检察院逮捕。
律师意见:
在黄某辉被逮捕后,申卫军律师接受黄某辉家属的委托,担任黄某辉的辩护人,在对黄某辉进行充分会见沟通,详细了解本案后,并前往案发现场进行调查取证,并结合卫星地图历史记录,认为黄某辉所主张的赔偿有合法的权利基础,侦查机关指控罪名的证据不足,黄某辉的行为也不构成犯罪,故走无罪辩护的思路,并依法与办案检察官积极沟通,提交相关的证据并发表相应的辩护意见。
办案结果:
检察官依法采纳了辩护意见,于2020年6月12日对黄某辉作出不起诉决定,黄某辉被依法取保候审释放。
申卫军律师,合伙人律师,2012年开始在广东惠泰律师事务所开始律师工作,此前曾在检察院、法院学习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,经合长期律师执业锻炼,熟悉各类案件诉讼程序,自执业以来已承办数百宗各类案件,对于各类案件均有自身独到的见解并用于解决问题,经验丰富。
执业理念:受人之托,慎如始终,则无败事!
广东惠泰律师事务所于1994年5月16日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,全体律师以团队合作精神为委托人提供全方位、综合性的法律服务,具有解决疑难法律问题和代理重大疑难诉讼(仲裁)案件的能力,立所至今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,没有受过任何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,在社会树立了良好信誉,得到业界同行及当事人的好评。
凡本所律师及工作人员,均不得欺人。法律关乎人的财产与生命自由,尤为万不可欺。戒欺是本所的核心价值观之一,本所会不遗余力的维护这一价值观,保证各成员在接案、办案过程中做到诚实守信,全心全力维护委托人之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