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简介:
犯罪嫌疑人P某于2019年3月20日盗取了其所在公司手机屏,2019年3月22日公司发现有手机屏失窃,于是通过监控锁定是P某所为,P某对所犯事实供认不悔,公安机关介入后,以盗窃罪将P某刑事拘留。
律师意见:
申卫军律师担任P某的辩护人,在对P某的会见沟通初期, P某自认其行为属于盗窃行为,公安机关讯问笔录、证人证言均指向盗窃,P某亦已做好了服刑的准备,并建议家属后续不要委托律师,但申律师在详细了解本案后,坚持走无罪辩护的思路。申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P某实质上是通过一系列的行为侵占公司的的财物,属于典型的职务侵占行为,不属于盗窃行为,又因本案涉案金额未达到职务侵占罪6万元的追诉标准,故P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。故申律师依据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》第十三条的规定向承办检察官递交《关于P某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》。
办案结果:
检察官依法采纳了辩护意见,对P某不予批捕,P某被依法取保候审释放。
申卫军律师,合伙人律师,2012年开始在广东惠泰律师事务所开始律师工作,此前曾在检察院、法院学习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,结合长期律师执业锻炼,熟悉各类案件诉讼程序,自执业以来已承办数百宗各类案件,对于各类案件均有自身独到的见解并用于解决问题,经验丰富。
执业理念:受人之托,慎如始终,则无败事!
广东惠泰律师事务所于1994年5月16日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,全体律师以团队合作精神为委托人提供全方位、综合性的法律服务,具有解决疑难法律问题和代理重大疑难诉讼(仲裁)案件的能力,立所至今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,没有受过任何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,在社会树立了良好信誉,得到业界同行及当事人的好评。
凡本所律师及工作人员,均不得欺人。法律关乎人的财产与生命自由,尤为万不可欺。戒欺是本所的核心价值观之一,本所会不遗余力的维护这一价值观,保证各成员在接案、办案过程中做到诚实守信,全心全力维护委托人之权益。